现有朝阳区某院一平房,原属我奶奶名下的公房,有租赁合同。户口下仅有我与奶奶二人,奶奶为户主。奶奶生前与其长子换房居住,所以此房由其长子出租。08年底奶奶去世后,此房户主改为我。请问1.我是否能要回此房的出租权?2.现在奶奶长子要在此房上加盖二层,我作为户主,是否有权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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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承租人有使用权,但不是绝对的!如你已是承租人,你可以行使你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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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户主可以要回此房的出租权,也有权阻止加盖房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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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权人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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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房户主改为你,是户籍户主是你。 除非你实际在那里居住,才可以变更为是你的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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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可以变更为你,其他人不具备你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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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房屋承租权人的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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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