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南通冠峰印染厂的职工,今年5月份进的厂,本厂与本人签定合同,合同上住明只压一个月工资,如今已压本人四个月工资,连生活费都没有,于是本人要求不干,厂部要求我写辞职,本人认为他违约在先,我没必要按合同上所规定的提前一个月写辞职对吗?本人在要不到钱的情况下还是被逼无奈写了辞职。如今已要了两个月了,老板老是拖延时间,就是不给。现在本人想控告厂部, 要求损失,如果控告要些那方面的证据?本人3000一个月,如果要两个月6000的损失好要吗 ?现在是11月份我中途不干,向我们这种厂中途找活干,不好找,特别象我这种工种,我想向厂部要从11月份到过年几个月的损失好要不?还有合同上说帮本人交五保,但是本人查明没帮本人交纳五保,可以叫厂部补交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