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钦州买了套商品房,在6楼。因为在外地工作,所以包工包料给了包工头,当时未签订合同。在上星期的施工中,工人因下午施工结束后在清洗工具的工程中忘记关水龙头就关门离去,导致水从橱柜洗菜盆溢出,流了一晚上。并顺着大门口、楼梯一直流到5楼,将5楼已装修好的一面墙的墙壁全部渗湿。现5楼住户提出赔偿,在自行与装修我家的包工头商量未果的情况下,提出我做为6楼的住户应负担连带赔偿责任。请问这个说法是否成立,如果成立的话,我应如何合理赔偿?因为这方面不乏5楼提出的不合理的价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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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须赔偿5楼合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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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赔偿的.合理赔偿就是赔偿5个人应该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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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