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6号我妈妈借给我男友大几万元钱投资理财,利润为我们结婚的资金,男友口头承诺本金将在2008年1月归还,并写了收条。期间男友没有告知任何投资理财信息,只说是在炒股。2008年3月男友告知本金已经退出股市,存在他的银行账户上,但无意将钱归还我妈妈。2008年4月又擅自将钱投资股票。现在我们刚结婚不久,因为家庭暴力造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请问我是否可以凭收条要回妈妈借出的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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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手上只是收条,官司会有一定的难度,但建议你试一试,否则钱就没办法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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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以你妈妈 的名义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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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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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是收条,而没有其他证据的话,个人认为可能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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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收条对方否认是债务的难以主张权利,应收集其他证据进行辅证债务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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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