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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我爸爸和我后妈结婚在铜梁买拉套房子,我们全家的户口就从农村迁到拉铜梁。3年前他们离婚拉,房子最后判给拉我后妈。我们全家人的户口就挂在我后妈的户口上。我和我爸爸在重庆来租的房子做到起得,我现在去铜梁街道居委会办地保的时候,街道主任说在那办不到 。他说我没有常住在那里 ,喊我到现在租的地方去办。 那我是不是该去我租房子的地方办呢?

刑事案件
2009-05-04 11:02: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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