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人,一个湖北咸宁在浙江打工的问我借了三万元人民币,有借条,借款到期人找不到也没了联系。我能报案告他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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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你现在最主要的是锁定借款人在法律上是否真实存在。————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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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法院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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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案试试,不过金额小,警方不太会有积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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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查出他的户籍所在,并查明在他和他配偶名下是否有什么动产或不动产,到法院起诉,有必要就申请财产保全,确保自己权利最终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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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起诉并保全其相应资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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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