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前由我父母出资付了房子的首付,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剩余贷款是以我的名字进行贷款,但婚后贷款费用是由我的父母出资支付的,如若离婚,房子会如何处理?我知道首付的钱可以算作我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婚后我父母帮助还贷的话,并没有从我的工资里进行扣除,婚后贷款的这部分钱也算共有财产吗?谢谢
如果房产证上的户主写的是我和母亲两个人的名字,日后我们一起还贷或者只有母亲还贷,婚后房子仍是共同财产吗?
或者如果我和父母之间签订某种协议,协议上写明婚后偿还贷款系父母支付,并明确表示仅赠与给我个人,这个协议需要办理什么公正手续吗?具体方法请详细说明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