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2009年4月31日,我一朋友因涉嫌两年前的一宗盗窃案被本地派出所逮捕!逮捕前几分钟曾到银行存款50000元!逮捕后几分钟在民警的押送下,到银行把他自己存折上的钱全部取出上交!
现不知道我朋友情况如何?我想了解几个问题
1、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见到我朋友/或者什么时候可以见!
2、我应该去哪了解现在的情况(当地派出所已暂时不方便说为由,拒绝一切提问)
3、我朋友这50000元,若不是脏款,应该怎么向当地派出所取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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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朋友的亲属可以委托律师,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你朋友。
2、你只是朋友,应该了解不到你想知道的情况。
3、你朋友的50000元,是否属于赃款,就要看你朋友涉嫌盗窃的数额。如果,你朋友涉嫌盗窃所得没有退赔,那么,这50000元之中的部分有可能被认定为赃款。赃款是不能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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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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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权会见你的朋友,只有受委托的律师才有权会见你的朋友,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具体可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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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见的,要见他也是在案件审判后才能见.在侦察,起诉阶段你只能请律师见.而且也是以他家属名义才行.50000不是款的话可以在案件结束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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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