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购买一台空调,不慎提货卡弄丢,但发票和保修卡还在。商场销售人员核实了情况之后,致电**客服,先冻结了发货。但我的身份证,会员卡,购机发票等仍无发提货。我必须自己花钱登报一月。
**口头上是在维护客户的利益, 实际上不顾客户的真正利益。丢失提货卡、发票等等是很正常和无奈的事情。顾客没有必要,而且可以不必,因为一个很小的不慎或不幸而承担过重的代价。
按照**的意思,只要有提货卡,不管是拣的,偷的,买的,骗的,也不管电脑记载中的送货地址,送货电话,你就可以提到货,而且无论你想提到哪儿,而根本不需确认你的身份和送货地址。这一规定显然不近人情,不负责任,荒唐无比。请问:顾客的利益从何得到保障?在**购物还有什么方便和安全可言?**的这一规定真的在保护客户的利益吗?顾客花钱登报实际上是在为**的的荒唐的,机械的,不负责任的,毫无人性和安全的管理买单。**的这一规定看似严格,实际上存在着非法占有无辜客户财产的重大嫌疑。
**真的在保护客户的利益吗?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