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来到泉洲的打工者,在虎都男装做工人,我们签了2年的合同,现在还没有到,但是我家里父亲病重,我想辞工回家照顾他,可是厂里不让辞。而且押了我的1000元也不给退给我,另外还押半个月工资,我如果走的话,就丢了差不多2000快了,厂里就是这样留住我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谢谢可以要回我的血汗钱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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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是不能扣押员工费用及工资的,所以公司应退还你的1000元押金和半个月的工资;
【2】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固定,只要你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诉公司,你就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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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押金和工资工厂均应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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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