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在婚后的一年中,由于我们婚前感情基础差,婚后多次发生摩擦,但是当时我对于外界的人一直都是保持像没有什么发生一样,对她的朋友家人一直是礼让有加,而她却恰恰相反,不但对我的朋友和我的家人不理不睬,更甚为对我的父母也是不理不睬,更做出一些常理难以忍受的事情,一年中,她从来不管家里发生的任何事情,也不照顾家里,由于我们的多次吵架,导致我们感情不和,婚姻生活也不好,也没有要孩子。我觉得无法和她继续这样的婚姻,因此和她提出协议离婚,我们婚后没有共同的存款,只有一些结婚是买的家电,那些家电也是我给她的钱买的,她家没有花一分钱,反而,最后却要求把家电折算成钱,并索要5万元,请问律师,她家这样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吗?我应该怎么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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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所以不存在你给她折价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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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合理,你现在就是不给,看他们能怎么着!不行,委托律师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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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