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由于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了,根据协议,离婚的过错全在男方,父母双方已没有和好的可能。父母财产分割2处房产归女方所有,一处房产归我所有,并且男方赔偿70万人民币给女方。
离婚后,我由母亲抚养,父亲只用每月按时付我的生活费给我母亲就行了。
已经知道几年前男方在贵州瞒着女方与另一名女人A发生关系并且已生下一个女儿B,
那么请问我仍然拥有父母双方的继承权吗?父亲那边由于他已经有了另一个女人A和女儿B,假如他今后和A结婚了,那么在我父亲去世之后我对他的继承权是否将会和父亲的父母(假如那个时候父亲的父母依然健在)以及A、B两人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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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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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继续权,你母亲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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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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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有双方的继承权的。后面的说法是基本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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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