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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3月27号早8点左右骑两轮送我侄儿上学,在乡村公路上撞伤一名87岁老人(右肢粗陛间粉碎性骨折,伴小粗险撕脱)。 事后因父亲没有及时送医院,对方报了交警。父亲证件身份证,户口簿,被交警末收,这样是否是合理的?受害者亲属送进当地医院,药费是我们全出的。 当天转院至宜宾骨科医院冶疗,冶疗期间是由我父亲所护理的,所有的费用全是我父亲付的。现在到出院时间了,医生开了出院证明,到解决时间了,但对方还要要求继续住院落,1,我们是否还要付医药费?2,请问一下我还要赔偿些什么费用?现在我父亲无钱再支付这笔费用。3,私了和公了,对方都不同意,这样的情况我们该项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09-05-03 07:42: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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