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年底的时候,男友说跟朋友合伙办贸易公司,找我周转一下钱(当时说在广东东莞有个店铺,年后转出去就可以把钱还给我了)。然当时感情很好,想着能帮着创业,所以我找家里借了四万多块钱。
后来他利用我的资料,申请了一张信用卡。反正后来他欠我的钱有6W多
之前让他打了张借条,因为没有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所以前几天让他补了一张新的借条。(借条上有借方名字,欠方名字,所欠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同时下面落款有他的名字,身份证号码,手指印。我还把他的身份证放借条上照了几张照片)。我有跟他的电话录音,可以证明他欠我六万多块钱。
现在已经超过还款日期,他突然玩失踪了。电话也联系不到他,也联系不到他家里人。现在我该怎么办啊?借款地点是在广东中山,他家是湖南岳阳的。
我怎样讨回这笔钱?如果他说没有钱还,那该怎么办啊???我家里的血汗钱啊???
帮帮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