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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公证是否需其他子女签名同意

继承
2009-05-10 12:23: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遗嘱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依法进行处理的一种方式,财产所有权人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任何不违法的处理.因此是不需要其他人包括子女来签名同意的. 立遗嘱这是一种单方处理行为,当然在遗嘱中被指定接受财产的人如果放弃接受此财产可以用书面的形式进行放弃,其他继承人在将来立遗嘱人过世后就可以按法定继承来分割此财产.否则只能按遗嘱进行分配遗产.
  • 遗嘱分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公证人在场。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 ,如果担心遗嘱的效力,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 不需要,遗嘱是对自己遗产的处理,无需被继承人同意。
  • 是不需要的。
  • 不需要。
  • 只要立遗嘱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就可以自由处分,否则会侵犯他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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