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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在认识我之前,用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住房。首付的14万元他已经缴纳了,此后每月缴纳1700的还款,分15年还清。 当时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他自己的名字。现在我们准备结婚了,双方父母都认为这套婚房应该作为我们的共同财产(包括首付以及婚前他所缴纳的房款),请问通过什么法律途径可以实现呢?要去做婚前公证和写协议吗?

民事相关
2009-05-01 20: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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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