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铁路部门上班,我于2009年1月30日入院,2月2号生小孩,2月9号出院,于4月30日到单位办理医疗报销,单位说医院开的单据不够要我重新去办理,并告知我说5月9号,我的报销时间就到了,我想请问生小孩报销也有时间限制的吗?而且5月1号到5月3号又是公共假期,医院开不了单据,5月3号我又要回老家有个亲人过世,这样算起来都来不及了,这种情况有没有解决方法呢?

其它综合
2009-05-04 13:41: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