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左手肘骨折,到一无证诊所(已查实)求医。因无证医生治疗不当造成肘关节僵直不能屈伸。再到某正规医院治疗,又因该医院的治疗方法错误,而得了骨化性肌炎,要进行手术。 经司法鉴定先后两次的治疗都有误,导致对我的人身损害。而两次治疗所造成的损害不同,第一次无证医生造成我关节僵硬,第二次正规医院治疗关节僵硬的方法错误使我患上了骨化性肌炎。无证医生与某正规医院的民事诉讼属于不同地方法院管辖。 请问:1、两处医生的医疗行为对我造成的人身损害在法律上有关联吗? 2、如果我就以上损害侵权起诉,可作为同一案件起诉吗?如何提出? 3、需什么条件才能作为同一案件提起诉讼? 4、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把两个案件合作一个案件进行审理吗? 5、如果分开作两个案件处理分别怎样起诉?

其它综合
2004-10-30 04: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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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