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家1982年分的耕地有1亩多,1996年国家建设高速公路过去叫开洛高速(现在的连霍)占有了一半,还有一半被高速公路隔离后一直无法耕种。现在高速公路巩义段扩宽路面,把另外一半给占用了,国家赔偿1亩地35000元和1000元的青苗补偿金,村小组把这部分钱收后要平分给村小组内的成员。我认为如果钱平分可以,村小组应该等比例补偿我的0.5亩耕地。现在的情况是我家地没了,补偿的钱有被大家分了,我觉得在太不合理了。
(注:因为分的这一部分耕地是家内人多,补分的,没有耕地承包协议,单有许多村民可以作证这一部分地的归属权。)
请问律师村小组有权平分我们的补偿金吗?如果没有,那么我家应该得到多少钱那。如果有,这种行为违法嘛?应如何起诉。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