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4月15日,在钓鱼过程中被人恶意砍伤,法医鉴定为轻伤,主要伤口在左面部,缝合17针。
由于检察院没有采取批捕,今天被告被释放回家。想请问其释放是否正常,我应该采取何举措。目前所有医院费用都是我自行支付。大致情况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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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可以作为自诉案件处理。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它是“公诉案件”的对称。
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你所说的情况(轻伤),符合上述第(二)项规定。
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宣判前,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还可以撤回起诉;被告人还可以向自诉人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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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申诉.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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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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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检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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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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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有问题,17针面部伤是轻伤?
你应该构成伤残了。
不是被告,只是嫌疑人。他被放出来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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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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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