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07年5月借我钱,并写了借条,要求两年内还清本息,但马上到期了,这几天他给我的卡上还了部分利息,但没再写字条,请问我原来的借条从现在开始起诉讼期限是多少?我可以从何时起诉他?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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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还款的那时间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可以延续两年,在此期间,你随时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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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也就是说受害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收到起侵害之后两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零七年借你的钱,但是前几天他又还了你一部分的钱。此时诉讼时效已经中断,应当重新开始计算。所以从现在开始,两年内您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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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来说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二十年,但是您的借条中约定两年内还清本息,但是在马上到期的几天他给您还了部分利息,即您从他还利息开始两年内可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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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