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伤之后,到医院治疗,后来发现是左宛舟状陈旧性骨折,后来我才想起来我2008年4月18号受过伤,那时受伤没去拍片,过2天,受伤的地方不怎么疼了,后来继续上班,到2008年7月15号,在次伤到以前伤到的部位,老板不承认是他公司伤到的,还把我开除了,我现在一直没工作,我想请请你们能不能帮我回答这个问题,我是一个外来人员,现在被鉴定8级伤残,不知道如何赔偿,请在线的律师 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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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试试去劳动部门做一下工伤认定。不行的话,只能以雇佣损害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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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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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对不是工伤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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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仍然享受医疗保险,工伤经过是什么,应当仍然享受相当的工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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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最好像律师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在决定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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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尽快到劳动局申请做工伤认定,认定属于工伤后再向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如果单位到时缴纳了外劳力综合险的,赔偿的钱就直接找保险公司拿了,如没有交保险的直接找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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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或是以人身损害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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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