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和A交往时,借给A共一万四千五,只有两千有借条,未写还款日期,我发现他有家有室后提出分手要求他还钱,A每次都承诺还钱,一直拖,我有他承认借钱一万四千五的电话录音和短信证明。打官司我和他耗不起,打赢了他也会赖的,而且前面的一万二千五是07年3月借的,已过了诉讼时效,现在他只同意还我六千,还提出无理要求,他有妻室分居着还一直称未婚单身在外骗人,他老婆也知道就是不离婚也不管他的事,面对这样的无赖我真是没办法,这样的无赖应该受到惩罚,但是他现已离开苏州,去了海宁,我有公司地址和其身份证号。我该如何要回我的钱?如他还钱时非礼我是否可以告他强奸?请大家帮帮我,谢谢大家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