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7年7月5号进入XX公司工作 ,当时签约一年,08年7月4号我又续签了三年,也就是到2011年7月4号到期 ,现在我考上研究生,已经进入录取名单,只是还没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今年9月份将要开始读书。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3月份给我说叫我6月底就辞职,但是现在,部门经理已经没有给我安排事情,让我4月底就辞职。
(补充:去年12月份因为复习考研,我没有做一点事,但是得到部门经理的批准的,且拿了工作,一月份半个月,加上年后到现在我的工作任务很少,因为经理考虑到我迟早都要走人,不怎么给我事做)
问题 :我不辞职的话有什么后果,公司会对我采取什么措施?我该如何应对?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吗?
-
公司可以采取技术手段解除你的合同并不承担责任。这句话怎么理解呢?什么叫技术手段啊 ?公司可以不负责吗?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我可以要求多少经济补偿呢?公司要是不给呢?
请专家指点哈!万分感激
-
没有什么后果,你只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了
-
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你有权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得到补偿
-
可以得到补偿
-
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你不辞职,公司可以采取技术手段解除你的合同并不承担责任。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