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姐一直是做水果生意的.她当天进完货回家,感到很也累不想吃饭.晚上就到镇医院去输液,输液一完,她的反应就是对身边的任何人都不认识了.而且对以前的事全都记不起来了.当时我们也没大在意,到了第二天,还是一样的情况,就去医院查处方和开出的单子.但医院什么都没了.因是找熟人看的病,也以为情况不是很严重,所以当时就没追究很多.过了两天还是不行,才又转院去了市医院,但在市医院住了一星期后,也没查出任何原因.就回家了,在这三年里我姐每天都在吃药,看病,慢慢的才总算恢复了一点点的记忆,但每次发病,人就没感觉,嘴里还吐吐沫,嘴吐吐沫时间不长只在十几秒中,今天早上又发病了,家人已经把她弄到市医院去检查了.现在在结果还没出来,我看了心里真的好痛,她才37岁啊.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