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已经患大病的女人,因医疗得当和及时,现在康复期内,暂时没有了生命的威胁. 可老公却有了外遇,提出要离婚,我先前不同意,可他去意已绝.我的问题是:
1.我们两人私下写了,如果老公要离婚,我们两人共同名下的房产归我,但并未去公证处做过公证,那其是否具有法律效率? (产证上只有两个人的名字,可房子内还有公公的户口在,是否有问题?)
2.因为老公要再婚,我担心四岁女儿的将来没人照顾,想要抚养权. 可因为身体关系,我又担心我现在是可以把女儿留在身边并要父母帮忙一起照顾,,可将来万一我病情复发,万一我再有事....,女儿的抚养权归我,则她爸爸会不再管他..请问,法律上有没有,抚养权归父亲,但生活学习有母亲照料这条?
3.如果,以上第二条可以成立,丈夫到时候拖欠抚养费该怎么办? 有法律可以约束么?
谢谢您的回复,作为一个遇到人生大坎坷的女人,请求专家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