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家中原有一处房产是我爷爷(爷爷76年过世的)留个我奶奶的.期间一直都是我父亲在这里住着并照顾老人其中也包括老人瘫痪后的那些日子.但是奶奶01年去世后并没有进行房屋的财产分割.直到现在这里要搬迁了我三个大爷和一个姑妈要来挣房.请问我该怎么办?
注:三个大爷并不是我爷爷亲生是我奶奶改嫁带过来的.而且老三从15岁就去北大荒插队了30年没有回来过也没有给过任何的生活费用.
我想问问
1.如果他们告我们的话应该如何处理,他们是否有权争夺呢?
2.他们是否过了法律的诉讼时效期呢?
3.如果给的房子要改成我这个第三代人的名下,他们还是否有权继续争夺房产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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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三个大爷与你爷爷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则他们与你父亲、姑姑对祖产都有继承权,基于你父亲对老人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应多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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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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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屋的产权人是谁?对方是法定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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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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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法定继承问题,首先要明确你三个大爷都有继承权;其次三个大爷是否有权继承你爷爷所有部分的财产;三,后盖房屋由谁出资。 建议来电咨询,避免咨询事实不清晰,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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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复杂,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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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复杂,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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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不够清楚,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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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律师代理服务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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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家中的事协商处理为好,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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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