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与去年由于骑摩托车和摩托车相撞出了安全事故!交警判了我为多责,可伤的是我!当时还昏迷了1星期多,看了医药费20万左右,对方却只赔了5000元,还说他赔了5000元是出于良心好!我想问下他应该赔几层?国家规定最起码应该是多少?谢谢!
-
没有多责这样的说法,如果你是主责则对方在超出交强险(12万左右)的部分承担30%的责任,要看对方是否保了交强险。有需要请联系
-
双方各自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与交警大队对交通事故确定的责任比例是一致的
-
首先事故责任的认定并不是赔偿的唯一依据,其次,摩托车作为机动车,是需要购买交强险的,如不构成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