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08年交了招牌押金,对方开了收据,由于原收据被本人丢失,就拿复印件去退还。第一次去拿时对方已没有原收据而不退款,在一番争论下,对方又说要找到底单在退还,或是退还一半。第二次去拿时,对方又说找不到底单不退还,这样的押金我还可以拿回吗,要用什么办法最好呢。谢谢!

证券投资
2009-04-27 09:25: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