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问题:1,我爸妈和几个朋友一起做生意.在收粮的过程中,由于拉粮的车爬坡时拉不动,我妈等人就在车身后推车,结果粮车倒退把我妈脚趾压成粉碎性骨折,现在刚做完手术.花了几万元了,在此期间,只有开车的司机付了7千块钱医药费,之后也没说怎么处理,现在还需要花钱冶疗,我们已经拿不出钱来了,不知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找在一起做生意的全伙人付一部分医疗费?司机也是一起做生意的,这种情况,不知责任应该怎么判定呢?2,另外,我妈在医院期间,之前医院没查出有一处叫"绕骨"的断了,做完手术后医院才说,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医疗事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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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爸妈确实和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的话,其它一起做生意的合伙人应该共同承担责任。2、就你说的情况医院肯定是有医疗过错的,你可以主张相关赔偿。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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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合伙协议的话,可以主张其它合伙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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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有合同吗? 注册公司了吗?
之前医院没查出有一处叫\"绕骨\"的断了,后来怎么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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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要求给以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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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司机也是合伙人之一,其他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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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以确定索赔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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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