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天,我在网上结识一女孩。之后对方以交朋友为名,约我吃饭。当天将我带到其事先安排好的黑店(一普通咖啡餐厅)吃饭,将我灌醉,在我无意识状态下,使我刷卡消费8000多。由于我被灌醉,故没能及时向餐厅索要发票便被她带出了店里。但我已将对方的网络登陆信息、及刷卡记录保存,此店所使用的pos号码完全可查到。当时也在当地公安部门报过警、备过案,但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立案侦查。
不知道,能不能通过诉诸法律来解决?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举证比较困难。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举证比较困难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