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律师大家好,我认识的一个人4月3日买了辆助力车,价格是3200,4月7日他把车卖给了我,1900,合格证和收据都有,只是收据是他的名字,然后一直到4月23日他向我借车,车借他了,他又把车骑跑了,买给了别人,800元,他现在人跑了,买车的那个人我找到了,他也承认他买了车,后来我报警了,我觉得车既然找到了,应该是我拥有,因为我又相关证件,而那个人没有。我觉得好不公平,虽然我和那个人都吃亏,但是我又车的证,他现在拥有车就等于是黑车,而我有证,车也找到了,车应该就是我的,谁叫他买黑车的。希望各位法官能给我点好的主意。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