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火车站发现正在装火车的**包装正是我公司的,货也不是我公司的,包装也不是从我厂拿的。我公司人员立即打电话给工商局和阿克苏饲料办,工商局人员对其货物也做了拍摄,并对***和编制厂总经理调查此事,其承认是卖了2000条编织袋给林某。如果我公司起诉先起诉谁?能有多少赔偿?如果协调我公司应提出什么条件?(编织厂经理让我们提条件)谢谢!我公司没注册商标。
-
买家与生产厂家都有责任.可以都列为被告.赔偿的问题,由你们自己主张.如果协商,可以双方谈的,不行也可以委托律师参加谈判.
-
买家与生产厂家都有责任.可以都列为被告.可以在你公司受到损失的数额来主张
-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
没有注册的商标,要达不到这种驰名商标的标准、公众对你的认知度的话,不但《商标法》无法提供保护,连《反不正当竞争法》能不能保护你恐怕也是问题
建议你调解解决,保护自己最大方式是赶紧注册商标
-
侵犯公司名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以每条编织袋成本价赔偿较为合适
-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