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向大家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刚结婚3个月(结婚时就怀孕6个月了)现在孩子快2个月了,因为是个女孩,我老公很不高兴,(他是城市户口只能生一个孩子)现在老是吵架还要和我离婚。在结婚以前他就有两套房子,是他母亲去世前给他留下的,(他父母是离婚的,他和他妈妈过的)现在房子的户名是他的,我们离婚房子能平分吗?孩子的赡养费孩子的爸爸能给吗?如果他想和我离婚故意把房子过户在他的爸爸名下,那房子是不是就和我跟孩子没有关系了?拜托请告诉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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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规定,若你方不愿意,男方现在不能离婚。若你同意离婚男方除付孩子赡养费外,还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父子之间的关系,不应父母双方离婚而改变。————如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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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义务承担孩子抚养费,但男方婚前房产你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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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其婚前个人房产,你要求分房无依据,可要求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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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