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10月进入四川手递手公司昆明办事处工作,2009年4月辞职。公司始终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发工资用的是现金,领完工资工资条就销毁,我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是没有任何书面材料能证明我的劳动关系,单位同事又不敢出面作证的情况,怎么找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从移动网上营业厅下载的与公司相关的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我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应该怎么计算?我的实际收入是前4个月每月1200元,后两个多月每月1400元。是按1400元计算,还是按实际收入的金额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