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晚上10点左右,在平山方惠超市跟亲戚三人在斗地主被当地派出所当场抓获。其中桌面三人赌资加起不足200元。在派出所里遭搜身,把我们身上钱包里的钱也当作是赌资,还分别对我们三人做了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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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为不构成犯罪,您可以参照以下规定看看自己的行为到底属于什么性质:(1)公安部2005年初的赌博罪和娱乐活动区分四项标准:①、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群众娱乐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②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间进行。
③看是否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群众娱乐不存在从中抽头获利。
④看彩头量的多少,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消费水平而定
如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需进一步咨询请与我联系1355721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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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是不构成犯罪的,不违法,但是以赌博为目的的,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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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赌博.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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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赌博犯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一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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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