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在租赁期满(含合同的解除)、或是在租赁期内的转租(含离租赁期满20天内由甲方的招租而转租)的当天,乙方逾期搬走物品、逾期交还店面 ,若因此延误下一届乙方(接租方)经营时间,甲方赔偿给下一届乙方(接租方)的违约金及其它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若由此而导致下一届乙方(接租方)解除与甲方已签订的租赁合同、乙方还应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十万元人民币给甲方。除此之外甲方还可以任意选择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A、每逾期一日交还店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10倍的租金,(在每个逾期日的当天上午支付)。
B、无论乙方是否交还店面钥匙,甲方可单独自行打开店面钥匙,收回出租店面另租他人经营且乙方不得干涉。店内留存的乙方物品,甲方可按乙方的废弃物进行清除处置。并向乙方收取处理废弃物实际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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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约定的违约金是有不合理之处,可能无法得到支持。至于“甲方可单独自行打开店面钥匙,收回出租店面另租他人经营且乙方不得干涉。店内留存的乙方物品,甲方可按乙方的废弃物进行清除处置“的约定。合同是可以这样约定,但是如果你要这样做还是有风险的。这在现实生活中是存在争议的,建议你应该谨慎从事。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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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门面出租给乙方5年没有收押金,钱一季度‘一交1千元’,现在过了1年有人给我一季度3千元一年一交,还交押金,所以我必须要收回,乙方态度坚定无法协商,请问我怎么办,上了法庭我会怎样,会面临怎样的理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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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该合同在实际履行上风险极大,而且约定的很不明确,很含糊;【2】特别是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之大有不合理之处,可能会导致无法得到履行与支持;【3】建议重新协商,细化并明确约定的内容,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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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该合同在实际履行上风险极大,而且约定的很不明确,很含糊;【2】特别是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之大有不合理之处,可能会导致无法得到履行与支持;【3】建议重新协商,细化并明确约定的内容,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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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