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户主为我父亲,两个姑妈共有。后父亲去世,姑妈把房产的证件拿走了,也不给我。我还有一个亲姐姐,嫁到外地一直也没有回来。想问我是否可以办理房屋过户?如何办理。
2、98年的时候父亲兄妹三人曾经作过一个公证,主要是说房屋要是政府拆迁后,还建房归我父亲一人所有。那么现在拆迁,用货币还建的话,姑妈还有权利继承吗?
谢谢!
-
虽然姑妈无权继承你父亲的房产,但该房屋是你父亲兄妹三人共同共有,只有属于你父亲的那部分才能被继承。如果你要办理房屋过户,必须经过两位姑妈的同意才行。
另,对于你父亲的遗产,你姑妈是无权继承的。
-
带上相关资料找当地律师。
-
因为还没有拆迁,你父亲就已经去世了,所以,你父亲与你姑妈间的约定不生效。
你只能继承你父亲对该房产的份额。
-
现在要过户的应经过共有权人和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全部到位办理继承公证,由一个人继承后再过户!
之前的公证没有明确说明货币补偿解决方案的,你姑妈有权要求分割,不是继承!
-
你姑妈本来对你父亲的共有分额就无权继承。
你父亲与你姑妈的协议应该有效,如果还建,所得补偿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们姐弟继承。
武汉律师:杨名勇
电话:13419668308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