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01年入厂,公司在2004年才给买社保。并且交缴保险费未如实申报。用人单位不按照实际工资总额2300元交缴保险费,只用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30元交缴。我现在想要离职,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 请问: 1.用人单位如此操作是否合理? 2.如果不合理, 我提出补偿,用人单位应该怎么赔偿?

其它综合
2009-04-25 12:27: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