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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2月5号早上7:40分我在上班的路上被一辆急速行驶的踏板摩托车撞倒左脚怀骨折了,当时他立即送我去医院打好石膏就送我回家了,我打算报警的,他把自己说的很可怜,因为同情我也就没有报警,只是让他给我写了分说明他在何时何地撞倒我的事实,没有留下身份证,只是家庭住址。两个月后我脚基本上好了,协商赔付我五千元,分五个月,当月给了1千。现在手机停机了,无法联系。去他家两次也没找到人。当初他和我老公一起去他朋友那里借了拐杖给我。他是上海人。

交通事故
2009-04-24 2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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