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是:我是广东的,我老婆是湖南的, 我有一小孩,现在我想把我的户口迁到我老婆那里去,而我小孩留在本地即广东,跟随我爸,这样可以吗?第二是:我老婆户口还在湖南,现在她那边分田地分钱没有她的,原因是说她嫁出去了,但她的户口还在那边,这样做他们合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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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这种做法是可以的,第二个问题:他们做法不合法,只要你老婆户口还在那边,就不能以嫁人为借口而不分田分钱,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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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提出的问题,对方愿意接收的,可以迁移过去.你老婆户口未迁出的,应享受应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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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