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之前一个月,女方父母向我方所要10001元彩礼,女方本人索取了价值八千余元的珠宝首饰和价值六千余元的摩托车,我的父母被迫答应他们的要求.现在女方提出要离婚,请问这些财产该如何让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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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财物属赠与性质。如果你们已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了的话 ,是没法索要回来的,可在离婚诉讼中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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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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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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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要求分割该部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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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婚登记不足一年或登记后未共同生活,又符合“生活困难”条件,可以要求返还并可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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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