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于去年七月份委托中介公司出售,当时的委托价格为三十二万元但我没有写明委托期限和委托权限而且我也没有收回委托书,只是在过了一段时间后口头说明房子暂不卖。但现在以价格三十七万元出售(没有再重新写过委托书只是口头说明),中介公司收了买主五万元定金,并开写了收条给买主,收条上的见证人是我的一个亲戚,但我与买主没有签定房子买卖合同,我也没有收到五万元钱,我现在不想卖房子了,然而买主现要起诉中介公司赔五万元,而中介公司要起诉我,我会赔款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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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根据你上述的陈述,你赔钱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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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判赔偿对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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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