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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年前去世,家中有母亲,一个瘫痪的妹妹,两个健康的妹妹和一个弟弟,多年来关系一直不和,但是我一直在尽应有的义务,瘫痪的妹妹去世后母亲也在半年前去世,现在涉及到财产继承的问题,弟弟拿出母亲的遗嘱,据说是母亲生前所写。但是因为笔迹不符以及遗嘱写成的时候瘫痪的妹妹还没有去世,但是遗嘱中没有提到她等很多迹象很多人认为是伪造的。请问遗嘱是否有效,我们需要做些什么工作找什么证据来证明其无效吗?如果无效,我们可以告他们伪造遗嘱吗?谢谢您

继承
2009-04-28 11:56:12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及对遗嘱形成时你母亲的精神状态等的质证,对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确定,如果认定无效,伪造证据的一方丧失继承权。
  • 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如果鉴定结果遗嘱是伪造的,那伪造遗嘱的人丧失继承权,其他人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 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及对遗嘱形成时你母亲的精神状态等的质证,对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确定,如果认定无效,伪造证据的一方丧失继承权。
  • 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伪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 建议协商处理。伪造的遗嘱肯定无效,但应由法院认定。伪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 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
  • 笔迹鉴定或者根据遗嘱形成的时间段你母亲的精神状况或笔迹形成的时间等来认定是否伪造或无效
  • 起诉确定继承权分割遗产。如遗嘱造假可剥夺其继承权
  • 情况复杂,建议找律师处理
  • 可申请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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