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从小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35年),老人的养老送终(丧葬费)也是我对象的,爷爷奶奶有两个儿子三个闺女(健在的一个),我对象的父亲还健在,爷爷奶奶去世后留下的遗产他们说我对象没继承权合理吗?爷爷奶奶长病多年有我们和他们在一起,有时也雇保姆,有时他们的儿子也来,不管谁来我对象都给他们钱,我爷爷奶奶没花他们一分钱,请问我对象是否能分的遗产?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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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象能分得适当的遗产。依据相关法律,你爷爷奶奶由于没有立遗嘱处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由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开始继承。因为你对象的父亲健在,你对象不是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但你对象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依法可以分得适当遗产。对你爷爷的子女,没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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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法定继承由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开始继承。因为你对象的父亲健在,你对象不是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但你对象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依法可以分得适当遗产。对你爷爷的子女,没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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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象能分得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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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