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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物中,我的包包被偷了。被偷后立刻找服务台报警。后来来了2位警察来了解情况。我正准备去警局写材料,却得知有人将我的包送回服务台。包里手机和金钱丢失。我看钥匙和听课证之类的东西还在,雨又越下越大,还没带伞,就想写了材料也不见得找得回来,就没去警察局。警察在离开时登记信息就给写“包已找到”。我今早已经知道谁(他手机号)用过我手机(手机有防盗追踪功能),想报案。请问,可以吗?

民事相关
2009-04-23 17:07: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