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期间我与曾经的男朋友相处了将近一年,我扶持了很多,后来他无情的以一年来他根本没有喜欢过我。更何况爱呢?为由提出分手。在我们交往一年中我陆续借给他钱,而且一部分钱是我父母给我的学费,我的好朋友说既然感情他亏欠了你,为何不把父母挣来的辛苦钱要回来呢?后来我和朋友去我们曾经一起工作的单位取回我的工资卡,谁知道他已经和我分手依然从我的卡里取钱用于办健康证。他给我写了欠条。可是一年了我陆续和他提过,他根本就置之不理。现在我在北京工作,他在另一座城市,我只好请求法律能将我的伤害程度减少,让我应有的权益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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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的话,你可以在两年之内提起诉讼,然后根据你胜诉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可以领取债权凭证,中止执行。不过,由于他在外地,你得到他经常居住地起诉,经常居住地为到目前为止持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则需到他户口所在地起诉。必须在欠条上载明日期之日起两年内起诉,如果欠条上有归还日期的,从归还日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通过法律获得赔偿的途径。建议协商处理,如果欠的钱太多的话,考虑到诉讼成本,可能不值得诉讼。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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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条没过2年的诉讼时效,可凭欠条起诉对方,要求要偿还欠款及利息,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需要到他的户籍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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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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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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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了借条,问题应该好解决,到法院起诉
起诉前需要把他的详细信息搜集全。
不方便的话可以委托他所在的城市的律师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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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借条可以起诉,要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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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欠条的,可以凭欠条起诉他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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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凭借欠条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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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凭欠条起诉对方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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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据欠条向法院起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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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