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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是区政府开发,给我们一套标准房120的平方,我的房子超出的部分按500一个平方给予赔偿,门窗地板什么都不打钱,这样合不合理。现在交房有奖金有租临费,以后什么都没了。我们不同意交房,这样我们怎么办?他们这样做合不合法?

其它综合
2009-04-23 11:08: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