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专生,明年六月毕业,今年4月份学校分配出来实习,学校要求交700元(条件:不满意可以另外推荐) 的推荐费和2000元学费(最后一年的),由于家里没钱,学校说可以押身份证,工作后发了工资学校每月扣一千块做学费,扣满第三年学费为止,句可以退还身份证.我就押了身份证.但是由于不满意学校推荐的工作,我离开了那个厂 ,让学校再推荐,学校确说推荐可以但是必须交2000元.我说那我不要学校推荐了,你还我身份证就行,学校也说交2000元才可以.
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学校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