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二婚,老公和他前妻离婚时,明确协议:所购住房归男方所有,所有债务也由男方承担,2008年9月按揭贷款还完以后,拿了房屋产权证,购房时登记的产权所有人是老公前妻,因此我老公要求他前妻办理过户手续,可他前妻不同意办理。我和老公结婚时,和他一起偿还了大部分债务,因此老公没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请问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前妻协助办理过户吗?如果不过户到我老公名下,这属于我和老公的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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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法院通过离婚协议确认你老公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如果其不同意协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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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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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要求履行协议。不过户,不为你们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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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对于婚后所还部分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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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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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过户,否则属于前妻财产 ,可以以你老公的名义起诉要求前妻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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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房屋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你可以主张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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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